發展國產中藥應採取的對策
1、中藥註冊審批應規範化、國際化、權威化。
中藥的故鄉在中國,中國政府的中藥管理機構具有指導全世界中藥產品發展的能力,應儘快制定同具有類似美國FDA那樣的國際權威性的註冊審批程序和規則,作為世界各國註冊審批中藥的在照。
2、中藥的註冊審批應與西藥有所區別。
有著數千年臨床應用歷史的中藥, 在國內註冊審報時仍要與西藥製劑“同等對待”,不少專家呼籲:“為什麼不能對我國應用歷史悠久的成方藥製劑採用一種更為寬鬆、務實、具有中國特色的註冊方式呢?”
3、加速我國中藥現代化。
中藥的現代化不僅要採用先進的生產設備,實現硬件上的現代化,還要在生產工藝的設計、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成品的檢驗上實現規範化和標準化。
節選自《中國中醫藥報》200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