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科學中的老子哲學
成都龍潭醫院 鄧萬發
《道德經》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為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這段經文是《道德經》九九八十一篇之首篇,可算是《道德經》之總論。其中心議題就是道。道,就是自然規律。關於自然規律的學問,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無,二是有。無,是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有,是已經被人認識的客觀存在。這無與有,客觀與主觀的辨證關係,就連老子都把它們看成是“玄之又玄”深不可測的學問。是“眾妙之門”,即天地萬物變化規律引出的學問之總門。也就是說,天地間的一切學問都可以從有無談起。
1、 有無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首先應當明白,有與無,都是人的感覺。人的感官,只能感覺到人具有的功能所感受到的客觀存在。常有,是指一般人能感受到的客觀存在;常無,是指一般人不能感受到的客觀存在。這裡要提示的是:常有、常無都是指一般人的感覺,是針對事物的普遍性而言。但進一步講,每個人還有個體差異,各人的體質、智力、文化、生活經歷以及感受客觀事物的其它條件(時空條件)之不同,對客觀事物的感受也就不同,因而對事物有與無的結論就不同。這便是有無的特殊性。例如:以前不能通過人的感官感覺到的客觀存在,現在可以通過西方文化科學(結構科學)方式和技術條件來感受客觀事物的存在方式和內容。反過來,結構科學方式的現在和以後的技術條件都不能提供客觀事物的存在依據的,中華科學(關係科學)可以通過事物間的相互聯繫規律來推測事物的客觀存在性。在此,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不管用什麼方式和內容去認識客觀事物,人的認識總是有限的,事物的客觀存在是無限的。不能用有限的認識去否定無限的存在。這是認識上的一條大原則!所以,有與無,是“玄之又玄”的一門學問。
2、 有無的相對性
老子在《道德經》第二篇中講到:“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交,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恆也”。在這段經文中提到的有無、難易、長短、高下、音聲、前後都是相對而存的,彼此以對方作為自己存在的依據,一旦失去了一方,另一方也就消失了。
由於事物的存在是無限的,關於有無的例證難盡其數,只有取其數而推其理。有與無,陰與陽都存在於相對之中,都以對應條件作為存在的方式,一旦對應條件消失,彼此也就消失。例如:沒有上,就沒有下;沒有天,就沒有地。這上與下,天與地相互對應,一旦失去了對應條件,彼此就都不存在。其中,這對應條件是人給的。所謂天與地,上與下都是以人意為界。人之上謂天,人之下謂地。一旦抽掉人意這個劃界標準,天地也就合二為一了,一切都消失了。可見,天與地,上與下,陰與陽,有與無,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的感覺,都是因為人們認識了事物才給它們定下相應的名,這是主觀對客觀的反映形式。
3、 有無可知而非盡知
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道,是指事物運動變化的自然規律,是可以知道的。但是,真正的道(自然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人們有限的認識,不可能完全反映事物運動變化的真正規律。所以,真正的道“非常道”,不是人的認識能夠說得清楚的。
名,是人們對已經認識了的事物所下的定義,是有的表現形式。一般而言,一個事物的名,可以反映該事物的基本特徵。比如,說起老子這個名,人們就會想象老子所具備的基本特徵(身高、體重、五官形象、性格、生活經歷、對人類的某些貢獻等等)。但是,老子的真實內容,肯定不只是人們依據他的名所想象的那些內容。所以,事物可以認識,而非全部認識;對已經認識的事物可以定名,但該名並不能反映該事物的全部內容,這是有中存無的基本規律。因而“名可名,非常名”。
本來宇宙是渾然一體的,稱謂太虛。太虛即無,什麼也沒有。當然就無所謂天地之名。所謂天與地,都是人們為了要認識宇宙,才以人為中心:人之上,名曰天;人之下,名曰地。因而“無,名天地之始”。萬物之由矣。無,仍自然之本。
當人們感覺到了事物的存在,才會給它定下相應的名。所以,先有人們的認識,才後有萬物之名。故曰:“有,名萬物之母”。
綜上所述,人們通常都會從虛無的大宇宙中去觀察和思考化生一切事物的奧妙所在;也從已知的角度去觀察事物相互聯繫的規律。因而“故常無,欲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徼,當求、知、邊界、巡視理解。總之,有從無中生,無從有中來;有無相對,有無相生。
有與無,同是人們的感覺,都用言語說不清楚,所以,“此二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既然道,可以知,而不能全知。那麼,我們就不應當用自己有限的認識去代替事物運動變化的客觀規律。而應當遵循事物運動變化的自然規律。只有一切順應自然規律,我們才能更好地存在和發展。這是中華科學一條總的哲學原則。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